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8-01-31
名 称: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张家界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张环责改〔2018〕1号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张家界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3082158092273Xl
地址:慈利县苗市镇天星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兵
我局于2018年1月18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废堆场堆存的固体废物未及时清运、撇洪沟损坏设施未及时修复,造成部分固体废物流失、扬散、渗漏。临时性固体废物堆放场未设置围挡、防尘网等抑制扬尘的措施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随处堆放。工业物料储存堆放场建设不规范,多处工业物料堆放未采取围挡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防扬散、防流失处理。在频繁装、卸作业处未作密闭处理或未配备吸尘或喷淋等抑制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扩散厂区道路脏、乱、差情况严重,废水处理池附近有厂区冲洗废水流入小溪的痕迹。以上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群众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
以上事实有1、注册365bet要什么条件现场监察记录。2、注册365bet要什么条件现场勘查笔录。3、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4、注册365bet要什么条件现场图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 “堆放工业物料、工业固体废物、建筑物料、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应符合以下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三)采用围挡或其他封闭仓储设施,配备喷淋或其他抑制扬尘设施;(四)需要频繁装卸作业的,应在密闭车间进行。堆场露天装卸作业的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六)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长期性的废弃物堆场应当加以覆盖,并在场地四周种植植物或者砌筑围墙。”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落实堆放物料扬尘污染防止要求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按照张家界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监察记录要求的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为建设符合堆放要求的固体废物堆场、工业物料堆场,及时清运固体废物,在频繁装、卸作业处建设密闭处理设施或配备吸尘、喷淋等抑制扬尘设施,防止扬尘污染事件发生。对临时堆场堆存的固废不能及时清运的设置围挡、防尘网等防护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环保厅或者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