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6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来源:作者:null发布日期: 2016-11-30
名 称:张家界市2016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张家界市2016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
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等文件要求,2016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区县人民政府、工业园管委会、发改、经信、卫计、交通、住建、国土、水利、规划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2月2日,我市下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5号)。经详细排查,6月上旬,我市确定并上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基数2657个。根据环保部“三个一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内违规项目分门别类,拟定淘汰关闭72个、整顿规范393个、完善备案2192个。截至11月30日,我市上报的2657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650个完成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率达99.7%,其中原初步拟定分类处置意见中:淘汰关闭项目数71个,整顿规范项目数388个,完善备案项目数2191个,未完成整治项目7个,分别是:淘汰关闭1个(永定区)、整顿规范5个(永定区3个、武陵源区2个)、完善备案1个(市直)。因项目分类处置在实际过程中存在变更和调整,实际完成淘汰关闭项目66个,整顿规范项目174个,完善备案项目2410个。5个拟定淘汰关闭项目调整为备案管理,214个拟定整顿规范项目调整为备案管理。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省政府“111号”文件下发后,市、区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深刻认识到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实际较早出台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协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经信、卫计、交通、住建、国土、水利、规划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6年,我市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各区县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解释和答疑,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对全市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市、区县两级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环保等相关部门发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本着应清尽清原则进行清理。全市先后开展了两轮大清查工作,3月底前组织了第一次大排查,全市共排查出156个环保违规项目。针对部分区县存在不敢报怕麻烦的思想,5月初根据环保部的46号文件精神又组织了第二次大排查,环保部门重点对2006年以来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再次清理出环保违规项目2501个,并对每家企业的环保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登记,为针对性整治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创新机制,力求成效。我市确定了“政府管总、环保为主、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统一布署”、“部门分级分类清理”“政府作出分类处理决定”、“部门分级分类整治落实”的步骤,狠抓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市环保局作为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一方面,主动协调其他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清理整治信息,判别环保违规类别、类型,指导其他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另一方面,集中全局力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制定了《张家界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制定了《张家界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区县自评情况、年底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三是制定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告知书》,告知违规项目业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未完成整改后果。新思路、新举措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机制,力求成效。我市确定了“政府管总、环保为主、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统一布署”、“部门分级分类清理”“政府作出分类处理决定”、“部门分级分类整治落实”的步骤,狠抓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市环保局作为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一方面,主动协调其他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清理整治信息,判别环保违规类别、类型,指导其他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另一方面,集中全局力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制定了《张家界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制定了《张家界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区县自评情况、年底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三是制定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告知书》,告知违规项目业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未完成整改后果。新思路、新举措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严格执法,督促整改。清理整治工作中,对于那些经多次上门服务、并告知法律风险但仍拒不配合、拒绝办理完善手续和环保措施、拒不淘汰关停的企业,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充分行使职权,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坚决予以打击,树立并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权威;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或属于落后产能、工艺,或整改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环境隐患的,我市坚决予以淘汰退出。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我市责令停止建设项目4个、责令停止生产项目30个、补办环评项目数40个,完成验收项目169 个,搬迁项目2个,立案查处项目数15个,罚款31.4万元。
(五)服务企业,清除隐患。全市环保系统对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的问题项目,分别提出整治意见并抓好督促落实。慈利县对重点、难点、疑点进行专题探讨研究,重点开展畜禽养殖、镍钼矿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操作性强的处理意见,县环保局和畜牧水产局加大技术服务和支持力度,为环保违规养殖场整治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促进了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永定区抽调精干力量由分管副区长带头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召开木材加工、机制炭等业主环保工作座谈会,对9家存在问题的机制炭生产厂实施关停取缔;武陵源区针对小型三产企业未履行环保手续、个体经营户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实行简化手续统一备案管理;桑植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调度,突出煤矿、畜禽养殖为重点,抓好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强化监督监管,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整治得以较好落实。经过清理整治行动,全市环保建设项目违规现象得到遏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率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率大幅度提高,一批建设项目的环境隐患得到排除,企业污染达标排放率提高,清理整治行动对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六)广泛宣传,公开信息。我市高度重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在媒体平台上对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各级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及时将清理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广泛的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了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主动关注,很多业主都自觉、主动地进行了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一时难以根除。由于部分企业对环评法认识不足,在新建项目中,总是希望简化手续,尽快上马项目,今后仍将产生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问题。
二是新的环保“三同时”备案制度,部分建设项目业主对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可能松懈,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如何落实有可能成为环保部门监管的难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环评制度。严格执行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把企业环评审批关,对新项目严格按环评制度要求抓好环评审批,环保部门定期安排力量,组织对全市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及时按环评法进行处罚,逐步减少建设项目环保违规现象。
二是严格环保“三同时”备案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运行和生产,强化环保部门对备案项目进行事后督查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开展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回头看”。加强日常检查,对关闭取缔项目,检查是否有复产的迹象;对备案管理和整顿规范项目,一旦查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取消备案管理;对长期停产未生产企业,如恢复生产需完善设施和审批手续方可生产,对于擅自生产企业,一律依法查办;对已备案待搬迁的企业,加大备案期间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按期完成搬迁事项;对镍钼矿和煤矿企业,一旦明确整合方向,督促其在备案期间完成各种环保手续。
四是进一步严格现场监管。加大辖区范围内检查力度,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做到不欠新帐、不姑息迁就,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严惩。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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