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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杜仲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8-06-13

名 称: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杜仲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杜仲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杜仲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概况: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杜仲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张家界科技工业园C区,根据原环评报告,项目租赁标准厂房面积3000m2,拥有产量50t/a的杜仲浸膏粉及10t/a的绿原酸浸膏粉生产线各一条,位于19#一层,办公室及原料库位于19#二层,同时配套建设蒸汽冷却系统现有厂区未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发现其绿原酸浸膏粉生产规模为50t/a,与环评文件不能对应,而企业厂房建设规模、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等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可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办法理顺环保手续,现开展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目前项目已投入运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杜仲叶渣、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如处理不当,将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及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影响

1)废气

项目目前已将喷雾干燥产生的蒸汽引至厂房外排放,但排气筒高度较低,未引至厂房楼顶排放,本次评价建议建设方对原有排气筒进行加高,对现有排气筒进行加高,排气筒高度需高出厂房楼顶2m。项目喷雾干燥产生的水蒸气通过排气筒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后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过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水质调节池处理,将水质调整到中性后经过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外环境无废水外排,对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杜仲叶渣、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包装材料交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工业园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项目已与张家界大汉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叶渣处理协议,产生的杜仲叶叶渣交由张家界大汉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资源化处理与开发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

本项目高声设备较少,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已采用废水处理措施,废气采取了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噪声和固废也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经监测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运营对周边区域环境影响小,多年的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因环境问题导致的公众信访投诉及环保部门处罚,虽然项目的运营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并通过加强管理和培训等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项目采取了完善的环保措施并严格落实。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现有的环保措施,监测现有污染源排放强度,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措施,然后根据整改后的污染物源强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合理,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相关要求,其建设选址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有效、合理,技术经济上可行,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以及生产设施正常运行状况下,各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水平。项目周边公众对项目支持,环境风险处可接受水平。因此,在切实落实本次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总

连续电话:13574408518

传真:0744-8518257

邮政编码:427000

电子邮箱:Evergereen_2008@163.com

通讯地址:张家界科技工业园C区标准厂房1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连续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彭韬

联系电话:17773362093

电子邮箱:22631882642@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415

 

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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