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8-02-08
名 称:张家界市环境执法大练兵 2018简报第一期
张家界市环境执法大练兵
2018简报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编印 第一期 2018年2月7日
创生态城扬尘条例问世
除雾霾战练兵场上枪响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我市颁布实施了《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我市有史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地方环保法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是大气环境整治的主力军,是清除雾霾队伍中最关键的力量,是依法执行本《条例》的重要职能部门。市环保局机关在《条例》出台的第一时间立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要求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按照条例内容分清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除督促住建、城管等部门搞好城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外,要把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和建设工程项目作为工作重点,结合上级布置的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全方位查处扬尘污染。2018年元月1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在慈利县苗市镇天星村打响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清除雾霾行动查处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的第一枪,使用《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办理我市涉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第一案,为贯彻落实《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进程舔砖加瓦。
●工作动态
2017年12月31日,市环保局朱敷建局长、樊孝清副局长在《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的第一时间内,组织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召开动员会议,要求我市环境执法人员熟练运用《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依照环境执法大练兵办案要求,把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当成环境执法工作的练兵场,依法依规严查涉扬尘污染等环境问题,确保我市大气环境安全。
●点赞台
市环境监察支队率先运用《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严查工业企业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严重扬尘污染的工业企业。打响我市新一年开展“清水蓝天”,消除雾霾行动查处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的第一枪。
●案例
张家界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扬尘污染环境案
调查过程
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李中文、田源于2018 年1 月18 日,对位于慈利县苗市镇天星村张家界中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未及时清运固废堆场堆存的固废、撇洪沟设施未及时修复,造成部分废物流失、扬散。固废临时性堆放场未设置围挡、防尘网,物料储存堆放场建设不规范,部分工业物料堆放未采取围挡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防扬散、防流失处理。在频繁装、卸作业处未作密闭处理,未配备吸尘、喷淋等抑制扬尘措施,厂区道路脏、乱、差情况严重。
法律应用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办案人员依法通过案件审查、事先告知、信息公开,于2018年2月7日依据 《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要求,决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启示
任何环境行政案件办理都必须按环境执法大练兵的要求办理,实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分离,做到一案一案审,把每一环境案件办理作为环境执法的练兵场。
●曝光台
编辑:田 源 编审:周 宇
报:湖南省环保局环监局
抄送:各区县环境保护局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7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