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规划计划

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工作思路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4-01-15

名 称: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及2015年工作思路

  

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及

2015年工作思路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8日)

 


  一、2014年重点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是重点减排项目有序推进。抓基础工作,筛选确定13个废水减排项目、2个废气减排项目分解指标到各区县和生产经营企业。抓项目实施,督促桑梓火电厂、奥威科技有限公司、索溪峪污水处理厂启动提质改造工程。推动全市10多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抓日常督察,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水泥厂等行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抓工作协调,提请政府关闭淘汰楚霸、成明和天子实业3家立窑水泥厂生产线,督促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清洁能源改造的实施力度。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4年,全市各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II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通过努力,从2014年4月份全省排名以来,截止到11月份,我市有7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六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1.27%,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区域污染治理。一是重金属污染专项资金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兴达冶化污染源治理项目、大浒矿区和慈利县砷污染影响区域安全饮水工程、慈利县镍钼矿大浒尾矿集中处理场工程等4个项目,加快实施永定区三岔乡刘家界镍钼矿尾渣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慈利县镍钼矿大浒矿区白竹峪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尾矿集中整治项目。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个,将慈利县8家镍钼矿开采企业整合为4家。完成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6个,关停慈利县三湘钼业景龙桥分厂、恒昌镍钼有限公司东岳观镍钼加工厂,完成慈利县镍钼矿大浒尾矿集中处理场工程和兴达冶化、鑫源矿业、粤海矿业污染源治理项目。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市政府出台了《张家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市共取缔拆除燃煤炉灶108家,实施煤改气(油)112家,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各施工单位全封闭运输建筑垃圾和渣土砂石,工地路面实行硬化、设置过水槽、洗车台和沉淀池,配备现场管理及清扫人员和高压冲水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实施全天保洁。依法关闭取缔6家采石场、1家砖厂。大力实施城市周边绿围工程,补栽苗木约800万株,完成人工造林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62%;完成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治理43家,推广使用农村节能柴灶14000多台,桑植县被评为全省5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建成投产LNG加气站2座,投入使用油气混合动力公交车91台,淘汰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3000余台。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武陵源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示范项目。实施的永定区官黎坪街道办事处汪家寨村、慈利县江垭镇长峪村、桑植县洪家关乡小河口村等3个问题村环境整治项目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不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一是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全市共排查企业423家,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153家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治、取缔关闭、挂牌督办等措施,其中整改到位78家、停产10家、5家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督促其余企业加大整改力度。二是全面推行计划执法。按要求编制了执法计划,对21家国控企业和400多家涉矿山、医院、垃圾处理等企业制定了监管计划,并将监管计划名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发到各相关监管单位,落实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天门山索道公司、昌明医疗废处置中心等44家企业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对慈利县国富纸厂、天子山麦当劳餐厅等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慈利县金峰砖厂、张家界炎煌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三是加强环境公众诉求工作。制定印发了《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工作追究制度》等。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环境问题,基本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全年共接受和转处各类环境投诉案件641件,办结639件
  (四)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成对21家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季度报告。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市5家污水处理厂、2家国控废气重点源的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出具比对监测报告28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省厅组织的二级站达标验收。全市建立了6个覆盖两区两县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通过省级验收,实现了国省市县四级联网,为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依据。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指出我市在4个方面存在大气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南方水泥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承诺在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收集装卸车间散排放水泥粉尘,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对生产厂区及时洒水清扫,尽量减少扬尘污染。二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从2015年1月启动锅炉改造,停烧煤炭,改烧清洁能源,并争取在2015年6月底完成改造,达到彻底根治污染的目的”。三是永定区人民政府要求银洲建材在2014年12月30日前停止生产,关闭生产线,拆除生产设备,落实安全防护及生态恢复措施。目前该公司制定了生态恢复方案,正在按项目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四是武陵源景区青和酒店已完成整改,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最大的亮点就是:实施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改善民生、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共识,社会各界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自觉性得到极大提升。归结起来,有3个方面值得总结和研究: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地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必须理清职责,整合其他具有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必须动员各方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仍然突出:一是开展环境治理的资金严重不足。我市开展生态创建、实施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的资金缺口较大,省厅实行按因素法分配排污费返还资金办法后,我市用于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愈发减少。二是各级各部门履行环境监管的责任有待细化。三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仍然艰巨。2014年减排任务未完成省定指标,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还停留在传统的末端治理阶段,机动车尾气治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环境监管执法压力仍然较重。噪声、餐饮油烟污染投诉居高不下,重金属污染存在安全隐患,环保队伍适应新环保法的能力亟需加强。
  三、2015年工作思路
  (一)力争在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上有所突破。加大对《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贯彻实施力度,全面清理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措施,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效能。加强新《环保法》宣贯培训力度,用活用好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相关配套办法,全面增强环保人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力争在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方面有所突破。抓住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契机,力争解决一批制约环保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环境监管机制方面,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制、区域环境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乡镇环保所、建立武陵山片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等。在绿色发展机制方面,推行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建立森林资源保护机制等。在资源有偿使用方面,完成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划定耕地、森林、水体等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
  (三)力争在推进重点环保工作任务上有所突破。一是重点推进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明确年度实施重点,细划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加大考核、宣传等保障力度,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的方式逐个解决问题。二是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生态创建方面,继续推进生态村镇、绿色酒店、农庄、小区、学校等群众性绿色创建活动,加大对永定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支持力度。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重点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整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努力完成省定绩效考核任务。巩固重金属削减成效,毫不松懈地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
  四、建议、请求
  (一)追加生态市创建资金。我市启动生态市创建已有10年,现处于提质攻坚的关键时期。对照到2018年全面建成生态市的目标任务,我市基层单位达标任务相当繁重,尤其是创建资金严重不足致使诸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无法开展,离创建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为此,请求省厅从今年开始直至2018年,将支持我市的生态市创建资金由现在的每年200万元追加到每年500万元。
  (二)对我市开展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提供项目资金支持。从2014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计划分4年直到2017年,通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噪声污染整治、群众性绿色创建等六大行动来开展重点区域、领域环境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通过过去一年艰苦努力,实践证明实施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我市空气、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各级各部门履行环保监管的职能得到有效整合,同时又是环境问题“标本兼治”的根本途径,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然而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纳入计划的项目共计6大类21项,总投资达200多亿,仅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十分有限,故请求省厅每年给我市安排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项目资金5000万元。
  (三)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力度。我市永定区、慈利县曾一度无序开采镍钼矿,造成生态破坏严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尤其是慈利县国太桥雄磺矿污染直接威胁着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我市也被列为“全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14个重点区域”之一。近年来,先后有大浒矿区和慈利县砷污染影响区域安全饮水工程、永定区三岔乡刘家界镍钼矿尾渣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慈利县镍钼矿大浒矿区白竹峪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尾矿集中整治等项目获得国省专项资金支持,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重金属污染隐患。然而受治理资金限制,全市未进行治理的区域颇多,重金属污染仍然是我市环境安全最大的隐患。为此,请求省厅加大对我市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支持力度。在环境监察能力方面,一是建议从省级层面理顺环境监察执法用车问题。依据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环境监察执法用车不属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范围,这无疑给及时处理环境举报投诉、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带来不便,影响环境执法整体效能。二是建议加大对阻碍环境执法“土政策”的清理力度。新《环保法》和国办56号文件对责任追究、清理工作提出了更严的要求,我市虽于2014年启动了相关清理工作,但效果却不尽人意,建议省厅加大对各地州市政府的协调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引起重视,确保清理不留死角。三是建议将环保移动执法装备逐步向区县推开,全面提高基层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面,一是请求加大对空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行费用的补助,并覆盖到区县。同时,从省级层面进一步明确取消小微企业监测费用的范围。二是请求加大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扶持力度,如配备移动基站电磁辐射监测等设备。三是支持我局开展环保信息大楼改造工程。我局环保信息大楼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全省环保系统对外形象。为此,请求省厅支持我局300万元,用于开展环保信息大楼提质升级改造。
  (五)实行差异化污染减排考核。我市工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比例偏低,特别是桑梓火电脱硫工程、奥威科技污水治理工程完成后,工业领域减排基本无空间。2015年乃至“十三五”期间,我市减排的重点在生活源、农业源,基于这一情况,请求省厅在确定今后减排计划目标任务时,重点考核我市减排项目,对减排指标适当放松。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