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8-03-02
名 称: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督促落实第二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张环函〔2018〕23号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督促落实第二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分)局、经开区环保局: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函〔2017〕155号)要求,对2018年全市第二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
(一)2017年“第一批6个行业”达标。到2017年底,火电、水泥、煤炭、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有色金属等“第一批6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二)2018年“第二批6个行业”达标。到2018年底,化肥、农药制造、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等“第二批6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2019年“第三批9个行业和其他行业”达标。到2019年6月底,服装、羽毛(绒)加工及制鞋、人造板、家具制造、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砖瓦、铸造、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等“第三批9个行业和其他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各区县和经开区环保(分)局在2018年3月15日前,对上年度工业污染源达标整治逾期未完成的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完成整治销号表》。
(二)2018年1月至5月,为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整治工作“第二批6个行业”排查综合评估阶段,要求同第一批一样,各区县和经开区环保(分)局按照工作计划,在5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化肥、农药制造、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六个行业的排查工作,并上报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排查台账,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自查表。
(三)根据排查情况,在5月30日前编制完成《区县环保(分)局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报告大纲》提交市环保局。市环保科研所根据区县的情况,对全市第二批涉化肥、农药制造、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酒及饮料制造六个行业的工业企业进行总评估。
(四)根据排查情况,在5月1日至30日期间,督促各问题企业根据存在环境问题,完成达标整治方案的制定,并于30日前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于5月31日前向省环保厅报《张家界市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报告》和《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整治台账》,完成我市第二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第一阶段的查处工作。
(五)在6月-11月期间,督促“第二批6个行业”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制定的整治方案,强化整改,按时完成达标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在完成对第二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排查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特别对涉未批先建、涉嫌重大环境问题的案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我市涉火电、水泥、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行业企业,要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及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施有效监管,杜绝作假作弊情况在我市出现。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推进我市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进程,确保我市大气、水环境安全;市环保局将在2018年年底,按照要求,组织检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
联 系 人: 田 源
联系电话:1817446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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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日